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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促民航、交通带旅游

解读 | 《民航局关于促进航空物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来源: 编辑: 更新于:2018-5-15 阅读:


  八是完善统计评价管理体系。现行航空物流统计指标体系已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行业发展规模和质量,完善统计评价体系也是持续推进管理方式创新的重要手段。《指导意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提出改革完善航空物流业统计制度,科学设定统计指标体系,加快建立运行监测和统计调查机制;建立航空物流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推动机场、航空公司等服务水平提升;研究发布航空物流年度发展报告,定期发布航空物流运价指数,建立定期测评结果对行业企业效率提升的倒逼机制。
  九是扎实开展综合工程示范。抓好试点对推进全局工作意义重大。《指导意见》把准试点工作的方向,从行业关注的焦点和企业运行的难点切入,在发展基础较好、改革意愿较强的机场开展综合试点工程;支持物流企业在空域条件良好、地面交通欠发达地区开展无人机配送示范工程;探索在自贸试验区、服务贸易试点地区试点开展促进航空物流发展措施。坚持系统思维,注重改革举措配套组合,不断放大政策集成效应,力争取得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并扎实做好试点经验总结和推广应用。
  最后,从夯实发展基础出发,《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强组织保障、强化人才保障、加大政策保障等“保障措施”。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一关两检”的能力和效率是对航空物流时效性产生重要影响的关键因素之一,也是我们在调研中各方面反应比较集中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结合国家机构体制改革的新要求,《指导意见》提出深化与海关等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合作,实现跨关区、跨机场通关互认,积极推行空中报关、电子报关、预约通关等便利化通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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